2008年1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骗子学法律 想逃仍落网
范宝华 王文辉

  1月7日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庆华有期徒刑2年9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  2007年7月下旬,方庆华等人以合伙到某厂购买旧铁棚为名,从收购废旧金属的程某处骗得43000元。为掩盖狐狸尾巴,方庆华向法律人士咨询后,故意出具了一张借条,然而自欺欺人的他仍然难逃法律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