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7日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庆华有期徒刑2年9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 2007年7月下旬,方庆华等人以合伙到某厂购买旧铁棚为名,从收购废旧金属的程某处骗得43000元。为掩盖狐狸尾巴,方庆华向法律人士咨询后,故意出具了一张借条,然而自欺欺人的他仍然难逃法律制裁。